各党支部:
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“五化”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今年底我校党支部80%需达到“五化”建设合格标准。11-12月,省委教育工委将对我校自评合格的党支部进行随机抽查,抽查发现有一个支部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,则我校今年所有评估合格的党支部均需重新组织自查自评。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请各党支部于10月21日前依据《高校教职工党支部“五化”建设合格评估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完成“五化”建设自查自评工作,并将打分后的《标准》加盖公章后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。
机关党总支
2019年10月11日